幼小的孩子同樣具有攻擊能力。由于父母的疏忽,很少注意幼兒的攻擊行為,還認為活潑可愛,結果孩子在成長過程中,他的正當維權行為成了攻擊性行為。
攻擊與我們意志中贊成或不贊成的行為相關——兩者都與能量和目標有關,幫助我們用傷害行為和破壞力積極地把握生活的挑戰(zhàn)。
我們大部分人要我們的孩子在他們被別人粗暴地對待時能維護他們自己的權利。我們希望他們不要打架,但如果被攻擊能夠對付攻擊者,也就不壓制。一個孩子在太多或太少攻擊行為中要找到健康的平衡可能是他成長中最難的任務。
根據(jù)發(fā)展理論,攻擊的沖動或驅動源自人類孩童,是心理生命力和生存的關鍵層面。
在第一年,幼兒常常不認為有攻擊行為,而且鼓勵他推、拉、或對別人使力是明顯指揮能力和維權的跡象,反映了攻擊的健康成熟。但9個月大的幼兒抓著你的頭發(fā),他不知道頭發(fā)會受到傷害——在其他行為中可以看到以同樣富于頑皮的方式行事。
只有到第二年,當孩子發(fā)展到分清“我”和“你”,他開始理解他對某人生氣和對人使臉色。我們通常到第二年時才談論一個孩子對他人的殘忍或敵對。即使到那時,他仍不能知道理解他行為影響的因果或者如何調整他對別人的行為。當你15個月大的孩子猛擊一個脆弱的物體時,他是在維權,而不是期盼它的結果。
有時侯父母說他們的幼兒比打或咬“知道得更多”。他們認為之所以這樣是因為當他被奚落時,他感到害羞。幼兒所理解的不是他傷害了誰或破壞了什么東西,而是他的父母不贊成他的行為。相反,當他溫和地對待另一個人而受到稱贊時,他知道他為此時的行為被允許而感到高興。在他能夠理解不打人或不咬人適合很多場合前,要花時間并不斷提醒他。
幼兒,尤其是三歲以下的,幾乎不知道他們自己的力量。在吻和咬之間、拍和打之間、輕推和推倒某人等不會自動理解,孩子需要提醒:例如,“讓我做給你看如何輕拍這個寶寶(或家里的狗或爸爸的臉)”“輕拍感到很舒服。打能打傷”;或“柔軟地拍(或輕柔地拍),像這樣。”